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6230556、6333890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岗166H井钻井工程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龙岗镇佛耳村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龙岗166H钻井工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龙岗镇佛耳村,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评价井(勘探井),设计井深5087m,完钻层位;凉高山组,完井方法为套管完井。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062.8m2,其中龙岗166原井场永久占地5682.8m2,临时占地9380m2。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比3.3%。 |
(一)落实废水收集处置措施。①钻前工程: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当地农肥;钻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抑尘洒水,不外排。②钻井工程: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均用于压裂液的配置;压裂返排液经现场预处理后,可回用部分用于其他井场配置压裂液,不可回用部分及时用四川瑞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放喷采用对空短火焰灼烧器,修建3.5m高防火砖燃烧池点火燃烧。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内的高噪设备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农户集中分布的方位,也可有效减轻噪声的影响。此外,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平稳操作,避免特种作业时产生非正常的噪声等;对噪声不达标的农户在钻井期间进行协商,采取功能置换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一定程度的降低噪声。测试放喷时,拟建工程将采用将气体通过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内点火,通过燃烧池的屏蔽作用,有效减轻了放喷噪声影响。 (四)强化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设置岩屑堆放区,一般固废钻井岩屑及水基泥浆暂存收集后交由第三方单位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经钢罐收集,废油由回收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支持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增强环境应急意识,做好与辖区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等应急联动,落实环境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防止次生环境污染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建立有效安全环境管理责任机制,强化环境设施日常运行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